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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程定位 工程定位,一般包括兩個內容,一個是平面位置定位,一個是標高定 位。 1、根據場地上建筑物主軸線控制點或其它控制點,將房屋外墻;軸線 的交點用經緯儀投測至地面木樁頂面作為標志的小釘上。這就完成了工程 的平面布置定位。 2、根據施工現(xiàn)場水準控制點,推算± 0.000 標高或根據與± 0.000 某 建筑物,某處標高相對關系,用水準儀和水準尺,將標高定在龍門樁上這 就完成了工程的標高定位。 二、工程平面定位 一般用經緯儀進行直線定位,然后用鋼尺沿視線方向丈量出兩點間的 距離。 1、擬建建筑物與原有建筑物的相對定位。一般可根據設計圖上給出的 設計建(構)筑物與建(構)筑物的相對定位。一般可根據設計圖上給出 的設計建(構)筑物或道路中心線的位置關系數據,定出建(構)筑物主 軸線的位置。 2、根據“建筑紅線”及定位樁點的定位,所謂“建筑紅線”系“撥地 單位在地面上測投的允許用地的邊界點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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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定位測量及復核記錄 鄭州市工程質量監(jiān)督站監(jiān)制 工程名稱 定位依據 總平面圖 使用儀器 經緯儀 控制方法 軸線樁 1、根據 總平面圖進行定位, 新建工程 12#樓○A 軸線距 16#樓 20.24 米,○F 軸線距 8#樓 20.4 米,○1 軸線距 11#樓 11.22 米,○32軸線距 13#樓 35.0 米。 2、根據建設單位要求,新建工程 12#樓±0.000 定為 H=98.138米。 施工單位主測者: (章) 年 月 日 監(jiān)理(建設)單位復核人: (章)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