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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錫市建設局存儲設備配置 1、數據整合管理服務器;數量: 1套 項目 配置 型號要求 與光纖磁盤存儲陣列相同廠家提供 機箱外形及安裝 機架式機型 2U, 自帶可滑動快速 /通用導軌。 ★處理器 主頻 45 納米 Intel 至強 E5420四核處理器, 2.50GHz;支持 EM64T技術 配置 配置 2 個 對稱多處理 擴展性 最大 2 個 對稱多處理 L2 高速緩存 2*6MB L2 cache ★ 體系 結構 前端總線 1333MHz ★內存 內存類型及配置 ECC DDR2 FBD 667MHz SDRAM 配置 4GB(2*2048MB) 擴展性 最大可配置≥ 64GB ★存儲 控制器 SAS 3.0Gb/s Raid 控制器 ;SAS6i/R( 標配 );4 端口 SAS控制器 ; 陣列控制器配置 標配集成高性能磁盤陣列卡 ; 支持 RAID6;緩存可升級至 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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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冷設備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: 需方(以下簡稱“甲方” ): 供方(以下簡稱“乙方”):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,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事宜,達成以下協議,雙方共同遵守: 1. 產品名稱、數量、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設備是全新的,并且采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制造,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(guī)定法人質量、規(guī)格、型號要求。 2. 質量要求、技術標準 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書,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。 3. 交貨: 1、交貨日期:甲方支付預付款后 個工作日 2、交貨方式:乙方負責運輸并承擔運費、裝卸貨費用。 3、交貨地點: 4. 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: 1、設備自安裝、調試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年 在保質期內因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,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