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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工程概況 某山坡地高層住宅樓總建筑面積約3.2萬平方米,地上18層無地下室,總高度54米,單體平面33.4m×16.8m。高層住宅結構型式為混凝土剪力墻結構。高層住宅建設于開挖平整的山坡平臺上。地形現狀為高層住宅外側6米處臨空邊坡高差6米(詳見圖1);坡腳處相鄰地塊項目擬建二層地下室,地下室施工期間坡地高差達16米(詳見圖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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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_ 研究園地 穩(wěn)定性。經驗算邊坡安全系數分別為 1.121和 1.056, 均不滿足整體穩(wěn)定要求。 相鄰地塊項 目在坡腳擬建的地下室存在一定不 確定性 ,坡項實際安全距離 、邊坡高度均存在調整可 能。為降低后期邊坡支護的安全風險,保證高層住宅 的結構安全 ,高層住宅荷載不宜作為附加荷載直接作 用于坡頂。設計選用大直徑人工挖孔灌注端承樁基 礎,可將高層住宅荷載直接傳遞至滑動面以下穩(wěn)定巖 層確保建筑安全。 3 坡地樁基礎設計 為保證邊坡的整體穩(wěn)定 ,確保高層住宅附加荷載 不作用于滑動體上,避免樁間樁端應力疊加,樁基礎設 計樁長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:①最接近邊坡的大直徑灌 注樁樁端嵌入相鄰地塊項目擬建地下室底以下不小于 樁徑的三倍且不小于3米。②相鄰樁樁端高差應控制 在樁間距之內,按 45度擴散角控制。⑨連接樁端形成 的斜線不應與巖層傾斜角相同,以防止順坡滑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