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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結構防腐、防蟲、防火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0 20504□□ 單位(子單位)工程名稱 分部(子分部)工程名稱 驗收部位 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 分包單位 分包項目經理 施工執(zhí)行標準名稱及編號 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記錄 監(jiān)理 (建設 )單位驗收記錄 主 控 項 目 1 木結構防腐、防蟲構造 措施 第 7.2.1條 2 木構件防護劑的保持量 和透入度 第 7.2.2條 3 木結構防火構造措施 第 7.2.3條 施工位檢查評定結果 專業(yè)工長(施工員) 施工班組長 項目專業(yè)質量檢查員: 年 月 日 監(jiān)理 (建設 )單位驗收結論 專業(yè)監(jiān)理工程師: (建設單位項目專業(yè)技術負責人 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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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 結 構 防 腐 防 火 防 蟲 技 術 措 施 ㈠為防止木結構受潮而引起木材腐朽 ,設計時必須從構造上采取下列 防潮和通風措施 : 一、應在桁架和大梁的支座下設置防潮層。 二、為保證木結構有適當?shù)耐L條件, 不應將桁架支座節(jié)點或木 構件封閉在墻、保溫層或其他通風不良的環(huán)境中。 對露天結構在構造上應避免任何部分有積水的可能。 三、為防止木材表面產生水氣凝結,當室內外溫差很大時,房屋 的圍護結構(包括保溫吊頂),應采取有效的保溫和隔氣措施。 ㈡對下列情況,除從結構上采取通風防潮措施外, 尚應采用藥劑處理。 一、露天結構 ; 二、內排水桁架的支座節(jié)點處 ; 三、檁條、擱柵等木構件直接與砌體接觸的部位 ; 四、在白蟻容易繁殖的潮濕環(huán)境附近使用木構件 ; 五、蟲害嚴重地區(qū)使用馬尾松、 云南松以及新利用樹種中易感染 蟲害的木材 ; 六、在主要承重結構中使用不耐腐的樹種木材。 ㈢木材應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