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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漢城市圈與湖北城鎮(zhèn)化 宋亞平 武漢城市圈現在已經是聲名遠播, 影響巨大,不僅在湖北省經濟社會發(fā)展規(guī)劃中 享有“龍頭老大”的地位,而且還被納入了國家戰(zhàn)略布局的層面,成為促進中部 地區(qū)崛起重要戰(zhàn)略支點的優(yōu)先選擇。 在一般人看來,武漢城市圈之所以能夠“橫空出世”,首先得益于武漢市。 如果沒有這個市域人口約 900萬,城鎮(zhèn)人口高達 533萬,年 GDP總量近約 5000 億元人民幣的特大城市, 就不可能有武漢城市圈, 也不可能有今天湖北省在全國 的地位與影響。因此,有人說,武漢市就像一個光芒萬丈的太陽,照得荊楚大地 一片亮堂。假若不是武漢市的堅強支撐, 不僅湖北省不可能擠入萬億元 GDP俱樂 部,恐怕連中部地區(qū)早就塌陷得一塌糊涂而無人問津了。 所以,我們率先支持武 漢市做大做強,并以武漢為中心建設好城市圈, 這既是推動湖北省經濟社會又好 又快發(fā)展的正確決擇,也是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科學發(fā)展觀的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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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漢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辦法 (征求意見稿)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(guī)范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, 合理利用城市 地下空間,保障城市地下管線安全運行,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 力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 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 筑法》、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 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【 2015】61號)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 ,制定本辦法。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(qū)域內城市地下綜合管廊 的規(guī)劃、建設、運維管理等活動。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綜合管廊 (以下簡稱“綜合管 廊” ) 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納兩類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 構筑物及附屬設施。 本辦法所稱城市工程管線(以下簡稱“管線”)是指城市 范圍內為滿足生活、生產需要的給水、雨水、污水、再生水、 天然氣、熱力、電力、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線,不包含工業(yè)管線。 第四條 綜合管廊建設和管理, 應當遵循政府主導、市場